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含办理时间地点及政策)
邯郸市永年区教体局关于
2023年度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大学(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原因影响入学、学习,现将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时间:7月15日—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办理地点

明山大街惠泽园北门对过(育英学校体育场南门)

三、 乡镇办理时间

星期一:临洺关镇、永合会镇、西阳城乡

星期二:西苏镇、小龙马乡、东杨庄镇、界河店乡

星期三:刘营镇、刘汉乡、讲武乡、辛庄堡乡

星期四: 广府镇、张西堡镇、西河庄乡

星期五:大北汪镇、正西乡、曲陌乡

(温馨提示:请同学们按照户籍上的乡镇按时间前来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到办理地点说明情况,即可办理。)

四、贷款政策

(一)申请贷款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永年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永年区,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作年龄限制;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时(孤儿或父母残疾等特殊情况),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6000元。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四)贷款期限

在校剩余年限+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即借款学生于毕业后第六年12月20日第一次还本,前五年只还利息。

(五)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申请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网址

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首贷学生先进行用户注册,逐步填写相关信息;续贷学生直接登录系统。请借款学生务必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国开行将通过手机短信将受理证明电子版发送至申请人手机,并实时提示助学贷款合同办理进展。

(二)首贷学生(贷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1、学生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表》原件;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提供);

6、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户口簿原件。

(三)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即可)

1、现场办理

①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③若更换共同借款人,需共同借款人到现场办理。

2、网上办理

进入本人助学贷款系统——续贷——远程办理

(四)资格审查

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续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表只需签字确认,不需要加盖任何公章。未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六、贷款偿还

(一)贷款利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和本金,其中学生毕业后5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当期利息,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借款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本人还款计划,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入个人支付宝账户或平安银行APP账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如需提前还款,每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出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充入个人支付宝账户即可,也可以带上余额足够的银行卡到银行还款。提前还款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金额。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提出还款申请并完成还款,则无需承担利息。

(三)预期还款

未按约定期限还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国开行助学贷款数据已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借款学生违约信息将形成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给未来生活带来重大不良影响。请借款学生珍惜信用,按期还款!

七、咨询电话 

6633138  683575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7:30)

借款学生使用支付宝时有疑问,可咨询支付宝热线电话:95188

了解更多信息,开展业务咨询,请微信关注“永年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众号。

                   

邯郸市永年区教育体育局

图片

稿件:区融媒体中心

视频:区融媒体中心

责编:游伟伟

初审:连晓丽

审核:赵江辉 

监制:王进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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